根据《信阳师范大学“学习进步奖”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办字〔2023〕3号)、《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学字〔2023〕37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现将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学习进步奖”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请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到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15日18:00前向化学楼428办公室反映。
电话:0376-6390232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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