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坚持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复试
(一)复试形式
0703化学和045106学科教学(化学)采用现场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英语(一) |
政治 |
无机化学 |
物理化学 |
总分线 |
070300 |
化学 |
34 |
34 |
51 |
51 |
274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英语(二) |
政治 |
教育综合 |
化学教学论 |
总分线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45 |
45 |
68 |
68 |
341 |
(三)资格审查
参照《信阳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
(四)复试内容
外国语笔试由学校统一安排。
化学(070300)专业基础测试科目为 :有机化学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专业基础测试科目为 :普通化学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为化学基础综合知识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形式为英文口语交流
三、调剂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公告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关注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四、拟录取标准
根据招生计划分批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进行测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外国语笔试×10%+专业基础测试(技能测试)×10%+专业综合面试×1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特别说明:不予拟录取的情况参照《信阳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
六、录取
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在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376-6391172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邮箱:xiantaoma@126.com
八、本办法与上级部门政策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政策为准。